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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扣12分!司机撞狗逃离,被认定肇事逃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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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zhuqingfeng 来源:养车无忧网

千变万化的马路总有各种不同的情形。走在马路上的有各种交通工具还有行人、宠物等等。



撞狗被认定逃逸扣12分


8月20日,38岁的老司机李先生在宁波撞死了一条小狗,交警罚了他2000元,还被扣了12分,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“肇事逃逸”。


还原一下当时情况:


【遇见小狗】当天8点,李师傅在送货路,经过高桥镇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时,窜出一条小狗。


【疑似压到,继续行驶】“我听见轮胎响了一下,也不知道有没有撞到。”尽管如此,李师傅并未立即停车查看,而是选择继续行驶。


【检查车子,后被交警传唤。】“开了2公里左右,我停下车查看,并没有发现车身有血迹。”李师傅告诉记者,后方没狗主人追,车身又找不到血迹,他本以为没撞到小狗,“没什么事,就继续送货去了。”11点多,李师傅接到交警电话,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宠物狗,让他去中队处理。


【见到狗主人】到了集士港交警中队,李师傅见到狗主人,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撞死了他的宠物犬,当时狗主人一开口就要李师傅赔2万元,这让他大吃一惊。

【协商赔偿,罚款扣分】“和对方协商后,赔偿了3500元钱。”赔了钱后,接下去发生的事情让李师傅的小心脏有点儿受不了了,“交警给我看了当时的监控,认定我是逃逸,要罚款还要扣分。”

【承认知晓情况】面对民警的质问,李师傅承认了当时确实知道自己撞到了小狗。

交警解析
只要发生事故立即停车报警


民警表示处罚没有问题,宠物犬属于个人财产。


李师傅开车撞死狗后没有选择报警而逃离现场,构成交通肇事逃逸。所以交警认定他全责。如果当时李师傅选择报警后处理,是否负全责则另当别论了。


但此案中,李师傅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,也就不构成犯罪,交警考虑到情节不是特别严重,就对李师傅处以罚款2000元,记12分


什么样的属于“交通事故”


对于交通事故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素:


必须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;而且是在运动中有事态发生,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并伴有损害后果。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。


其中“在必须有损害后果这一条中。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,且是物质损失,包括人身伤亡财产损失。”

案例中,宠物狗属于个人财产,李师傅已经构成肇事逃逸。


撞到动物、公共设施怎么办?


只要发生交通事故,都应停车报警,并及时告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,这样做就是保护自己,首先肯定是不会构成逃逸的,另外如果是需要赔偿的话,也可以走保险途径,不然要是逃逸的话保险是不理赔的。

交警提醒行车在路上,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,一定要停车并报警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

倩倩提示:马路上的小猫小狗,甚至家禽并不少见,如果能减速或鸣笛等措施留它们一条生路又何乐不为!


编辑:zhuqingfe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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